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和第二批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2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等6个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专业自评的材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3天,时间从2022年3月16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止。如对上述专业自评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 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71-4797338,联系人:黄志华,邮箱:270617155@QQ.com。
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