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 2025/2026 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现开展我校2025/2026年度报名赴匈牙利学习的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不超过 200人/年
二、选派类别:
本科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0-72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
参与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学习。(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学习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基础上增加12个月,请在学习计划中明确。)
三、选派专业:
本科生: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学、经济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体育、自然科学、艺术、艺术教育等领域。
硕士研究生: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学、经济学、体育、自然科学、艺术、艺术教育、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等领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师范、艺术等领域。
博士研究生:不限
四、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条件:
1.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7.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录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录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六、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12月5日-1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详情见附件《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2,申请人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各二级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七、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并向匈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未被匈方录取人员,由各二级学院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所有留学候选人将于2025年7月开始陆续收到匈方反馈,若收到录取信息,请尽快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八、派出
1. 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一般在当年9-10月派出,录取结果及派出时间以匈方通知为准;
2.留学人员应在派出前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请各学院及有关个人于2024年12月13日起严格按照官网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12月17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匈牙利奖学金申请表》、信息平台上传附件材料、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学院推荐意见及《关于XX同学的综合评价材料》(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办公室(致远楼102室)。
附件:
1.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93(通知网址)
5. 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
2024年12月13日